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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:
2011-4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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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参保条件:合肥市城镇户口并且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。
二、首次参保提供材料:《身份证》、《户口本》原件和复印件,
两张一寸蓝底彩照。《户口本》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。
三、 本市已参保人员转入接续提供材料:《社保卡》、《身份证》、
《户口本》及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》。
四、转出至市内及退费提供材料:新单位出具的《接收函》、《录用人员备案花名册》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、《身份证》原件及复印件。
五、市外转入办理流程:符合参保条件者,先办理新参保手续,
提出转入申请,然后持转出地出具的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》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《转移接续联系函》办理转接手续。
六、转出至市外办理流程:持《身份证》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到本中心社保窗口开具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》,交至新参保地办理《转移接续联系函》。
七、办理时间:每月24日之前申报,公休日除外。申报后于当月24日前,凭申报表去徽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纳保险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