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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丰县招商中心专业招商人员招聘简章

来源:www.hfrc.cn | 发布: 2009-9-3 | 查看: 10474 次

长丰县招商中心专业招商人员招聘简章


 


为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,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,经县委、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长丰县招商中心,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招商人员10名。


一、招聘原则


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
二、招聘范围

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

三、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岗位



职数



专业



要求







1



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市场营销与策划、经济学、电子信息、机械制造、汽车制造、食品、英语



熟悉国家、省、市、县相关领域的法律、政策及产业发展方向;分析判断、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;具备五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。




 




3



1



熟悉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方向,从事某一产业工作或招商工作三年以上,或有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经历,有一定的分析判断、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


1



1



一般工作人员



6



了解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方向,从事某一产业工作或招商工作一年以上。




四、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

1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好的心理素质,热爱招商引资工作;


2、熟悉拟报考职位产业情况,工作责任心强,有较强的对外协调能力、业务拓展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;


3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;


4、身体健康,品貌端正,年龄在40周岁以下(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),电子、汽车、食品及服装制造的企业高管、高级工程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左右。


五、聘用人员工作职责


1、负责分析研究电子及液晶平面显示器六代线配套产业、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、食品及服装制造等产业政策、发展方向;


2、负责收集、整理上述产业的区域分布、行业信息;


3、了解掌握所研究行业企业转移动态和投资意向,并上门推介招商;


4、跟踪联系意向投资企业和省市县交办跟进的重大项目;


5、完成县招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六、报名办法


1、报名时间:2009年9月 4日—2009年9月 14日,上午8:0—12:00,下午3:00—6:00。


2、报名地点:长丰县招商局办公室(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中段,原城西大市场南侧)。


3、报名手续:本人持学历证书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报名点报名。经审核合格后,交近期正面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,填写报名登记表(每人限报一个岗位)。确定报考岗位,报考岗位一经确定,不得更改。2009年9月16日—18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。


4、每岗位报名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不小于3:1。


七、笔试、面试


1、笔试:试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》,不指定教材或辅导用书,分值100分。考试时间、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五日内在长丰县政府网站公布(网址:www.changfeng.gov.cn),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考生可按规定程序到县招商局申请查分,查分有变化的在长丰县政府网站公布。


2、面试: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思维应变能力、政策及专业知识熟练能力等。


面试人员的确定:笔试分数公布满期后依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:3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,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参加面试。


面试分值为100分,时间、地点以通知为准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。


分数合成: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、面试成绩5:5的比例合成,结果保留两位小数,面试后三日内在长丰县政府网站公布(网址:www.changfeng.gov.cn)。


八、体检


依据考生最终成绩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确定体检人员(最后1名成绩相同者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),并在长丰县政府网站予以公示。


体检时间、地点以通知为准。


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额,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


九、政审、考核


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合格的,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、考核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:


1、违反考试、考核纪律,弄虚作假的;


2、受到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;


3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。


政审考核不合格,形成的空缺名额,以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经体检合格后等额依次递补。政审合格人员,向社会公示一周。


十、待遇和管理方式


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,县招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时间为三年,其中,试用期6个月,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继续留用,考核不合格,解除聘用合同。试用期间发放底薪工资。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,档案等由长丰县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。三年期满后,经考核择优续聘。


聘用人员实行底薪+奖金的薪酬制度,底薪标准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确定,试用期间及工作期间均享受底薪待遇;绩效奖金由县招商局结合实际,每年给予被聘人员一定数量的招商引资任务,超额完成任务部分,按照《长丰县招商引资“第一引荐人”奖励办法》(长办【2009】45号)奖励。试用期满后,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项社会保险(养老、失业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保险)。


十一、组织领导


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,确保招聘工作的健康、顺利进行,县设立招商中心专业招商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招商局,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。


十二、其他


(一)联系方式


长丰县人事局  联系人:张尔宝  电话:0551-6671050


手机:13856902176


长丰县招商局  联系人:杨    电话:0551-6670882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手机:13856022828


长丰县招商局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0551-6674448


监督举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0551-6678415


(二)本《简章》由县招商中心招聘招商引资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长丰 县 人 事 局


长丰 县 招 商 局


〇〇九年九月一日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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